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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驻皖暨省级主流媒体集中采访李浩同志先进事迹
时间:2023-09-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据省委宣传部的安排,应省检察院邀请,9月6日至8日,人民网、检察日报、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中安在线、安徽法制报、新安晚报等12家中央暨省级主流新闻媒体,来到利辛县检察院对检察官李浩的先进事迹进行集中采访。

利辛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浩


李浩现任利辛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凭着出色的法律功底和业务能力,先后获评全市优秀公诉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市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皖检之星”、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等诸多荣誉。办理的叶某猥亵儿童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件、全省检察机关未检精品案例,其任辅导员的未检晨曦少先队中队被命名为全国红领巾中队,被省委宣传部列为9月份全省重大先进典型。

“欢迎各位媒体记者的到来,同时感谢省委宣传部、省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对利辛检察优秀典型宣传工作的大力支持。”6日下午,在利辛县检察院召开的媒体见面会上,利辛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传海介绍了利辛县概况、李浩基本情况及本次采访行程安排。

省检察院二级巡视员吴贻伙指出,李浩是全省检察机关培育选树的先进典型,他身上既有忠诚奉献的底色,又有专业精进的亮色,我们要讲好李浩故事,发挥好检察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为深入挖掘李浩的先进事迹,他对与会的媒体记者们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各个媒体深入挖掘李浩的细节、亮点,充分体现新时代检察官“高质效办案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二是深入了解李浩的思想、语言,力争鲜活地体现利辛检察官特色;三是结合李浩的岗位、职责,突出多岗位锻炼的成长经历,细致高效做好采访工作,刻画“不一样的李浩”。

“李浩能够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做到对案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见面会后,采访团分头采访了李浩及其领导、同事,充分挖掘更多有价值信息,让报道呈现的人物更加立体丰满。
7日至8日上午,采访团一行先后来到利辛县富亚纱网有限公司、家庭教育指导站、利辛县实验小学、利辛县法院等地,实地探访李浩案件办理背后的故事。采访团跟随李浩的脚步来到利辛县富亚纱网有限公司,实地观看,采访企业相关人员,明晰了李浩在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成立过程中所做的努力,以及基地如何开展未成年人帮教考察、行为矫治、心理疏导和志愿服务。在家庭教育指导站,采访团全程观摩了李浩对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宣布不起诉,以及联合妇联干部、社工共同对其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采访团来到李浩任法治副校长的利辛县实验小学,了解“法治进校园”工作成效。

采访团一行还参观利辛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12309检务公开大厅、公开听证室等地。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红阳等陪同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