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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检察
让“电鱼者”成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者”
时间:2023-12-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大对水生生物资源的保护和宣传力度,12月27日至28日,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到涡阳和蒙城两地集中对12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作为听证员。

市检察院在与市农业农村局落实“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中,发现涡阳和蒙城两地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水生生物资源案件较多。市检察院通过筛查对其中采取电、毒、炸等方式,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案件进行了立案。经审查查明,部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实际渔获物较少或已当场放流、主动履行了行政处罚的责任、有较好的认错态度。检察机关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理念,考虑到其行为已对水生生物资源造成了一定的间接损害,应让其承担一定的劳务代偿责任,拟与其达成诉前和解后作出终结处理,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第三方意见。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首先对系列案件进行介绍。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会改变涉案水域原有的生物群落结构,破坏水生生态系统,既对天然渔业资源造成直接损害,又造成涉案水域水生生物生长发育受阻、繁殖中止、栖息地破坏等间接损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听证员经评议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系列非法捕捞案件终结审查和采取劳务代偿方式承担生态损害修复责任的意见。当事人在现场进行了公开道歉,均表示将引以为戒,自愿与检察机关签订诉前和解协议,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员”,成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者”,用劳务代偿的方式弥补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全面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实现惩治犯罪和修复生态相统一,绘就水清岸绿“生态画卷”。


来源:第五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