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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说明
时间:2016-02-26  作者:  新闻来源:亳州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亳州市检察院2016年“三公”经费

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算 数

合计

59.60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7.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2

公务用车购置

0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亳州市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算为59.6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算为部门汇总数,包部本级。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算为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算为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15年度算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7.6万元, 与2015年度算相比,减少0.2万元下降2%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亳州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公〔2013〕132号)。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52万元,与2015年度算相比,减少82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2016全市进行公务车辆改革单位车辆按照规定减少,同时控制车辆用油和维修,专人负责维修,实行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更多人选择乘坐交通工具出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