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8日在亳州市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耿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亳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动力,持续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市检察机关共有22个集体和34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蒙城县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称号,涡阳、利辛、谯城区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谯城区检察院被评为“第五届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市院机关连续两年获得机关效能建设优秀等次。
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发展大局
——注重服务经济发展。制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活力亳州、美丽亳州、幸福亳州”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坚持目标引领,阶段推进,跟踪问效。深入开展检企共建,组成调研组走进古井集团、板集煤矿、济人药业等企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难题,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行动,坚决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犯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强买强卖等严重影响药都声誉的犯罪行为,批准逮捕金融诈骗、扰乱市场秩序犯罪28人,提起公诉40人;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28人,提起公诉25人,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
——注重保障民生民利。批准逮捕涉枪涉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毒品犯罪等严重暴力犯罪480人,提起公诉729人。批准逮捕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38人,起诉689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28件,监督移送的涡阳县闫红卫销售假药案、谯城区金刚、毕二汉、应丙祥3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入选“安徽检察机关守护青山绿水和百姓餐桌典型案例”。开展精准扶贫活动,争取资金为谯城区五马镇杨楼村修路5.1公里,方便了村民出行。
——注重维护社会和谐。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落实诉访分离、公开审查、公开答复、依法终结等工作机制,坚持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着力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举办矛盾化解听证会,推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主动做好积案化解工作,办理涉检信访案件566件、刑事申诉案件168件。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分案起诉、心理疏导、轻罪记录封存、案后帮教等制度,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积极开展江淮普法行、法律“六进”“举报宣传周”“模拟法庭”等活动。继续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把释法说理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对初犯、偶犯、轻微犯罪、未成年人犯罪落实宽缓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460人,不起诉126人。
二、坚持法治引领,加强司法办案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60人,提起公诉3132人。办理了涉案人员多、作案地域广、社会影响大的全洪伟等45名聋哑人盗窃犯罪集团案,依法提起公诉32人,决定不起诉13人。
——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力度。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47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16人、渎职侵权犯罪31人,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3人,大案要案121人,行政执法人员18人、司法人员6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55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立案查处了省院交办的淮北市原政协主席阚相华涉嫌贪污、受贿案。立案查处了亳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郑如海、黄会娟等涉嫌受贿窝案。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处征地拆迁、扶贫开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食品药品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资源利用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105人。及时介入市南部新区“8·4”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立案查处市政工程管理处原主任马德清涉嫌玩忽职守案。加大对行贿犯罪打击力度,查处行贿犯罪33人。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办案,以年度报告、专题报告、检察建议等方式,提出预防对策。同步跟进社区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建议相关部门取消3名有职务犯罪记录的社区“两委”候选人资格。针对国家中药材质检中心、市农产品检测中心、“九城同创”“三线三边”工程等重点项目开展专项预防,保证专项资金落实,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关于当前我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职务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涡阳县农委系统工作人员在小麦高产攻关等重点支农惠民领域中职务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被市领导批转,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确保涉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国务院扶贫办、最高人民检察院、皖北8市部分省人大代表先后视察观摩我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及审判活动的监督。依法对侦查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监督,监督立案34人,监督撤案38人。纠正漏捕28人,纠正漏罪43人。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监督,审查全程同步录音录像147件次。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制度,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刑事抗诉33件。
——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加强对犯罪年龄、判处刑罚、社会危险性等内容的同步审查监督,对41件特赦案件逐案出具书面检察意见,确保刑事政策的落实。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化对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的监督,有效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54件,均被采纳。加大打击刑事执行阶段职务犯罪力度,立案查处监管场所职务案件2人。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查活动,督促收监15人。
——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涉及民生领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违反法定程序的案件。审查各类民事行政案件110件,提出和提请抗诉26件,法院依法改判、调解结案11件。监督行政违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监督22件。严厉打击虚假诉讼。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支持环境公益组织对江苏常州永泰丰化工有限公司,在我市境内倾倒有毒工业废物一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四、着眼强基固本,提升司法公信
——稳步推进检察改革。突出抓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职业保障、司法责任制、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的前期调研和组织准备工作,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改革,深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确保慎重使用羁押措施。坚持诉访分离依法导入制度。完善刑事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制度,分析执法不规范、执法瑕疵以及诱发信访的原因,及时向原办案机关反馈,促进各个办案环节办案质量和规范化水平的提升。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配合市司法局选任市级人民监督员36人,严格落实监督事项告知制度,确保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阻碍律师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等11种情形全部纳入监督范围。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整治司法作风简单粗暴、对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不到位、强制措施适用不严格、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程序不规范、受利益驱动违规插手经济活动等执法办案中涉及实体或程序方面的12项问题,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案件当事人的意见建议。落实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规范使用监视居住措施。制定《亳州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按照“见案、见事、见人、见责”要求,评查案件1998件,挂牌督办108件,逐案整改落实、督导销号。把评查结果纳入干警执法档案,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在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作经验介绍。
——着力打造阳光司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实现两级院检务大厅全部投入使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向社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推进亳州检察“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建设,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648条,法律文书2021份,重大案件信息374条。谯城区院干警获得“全国十佳检察自媒体”荣誉称号。今年以来,先后被国家级、省级媒体,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内部刊物采用信息430余篇,创历史新高。
——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以党建促队建,认真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工作。突出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以上率下、从严要求,自查自纠,狠抓整改。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采取上下互挂、内外挂职、交叉锻炼、充实一线等方式,不断优化队伍结构。精心制定岗位练兵及业务培训计划,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48期600余人次,在编人员培训实现全覆盖。健全“两个责任”“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工作机制,构建全面从严治检新常态。坚持基层院检察长向市院述职述廉制度,对基层院开展全面巡视或专项巡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逐项整改。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谯城区院预防文化品牌被评为全省“十大精品预防项目”,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简报转发推介。利辛县院“镜头+”侦查办案模式被《检察日报》专版解读。涡阳县院“安全办案模式”被《方圆杂志》专版推介、全省作经验交流。蒙城县院“中学生法制教育园地”,在当地全面推广。加大科技信息化建设投入,两级院共投入资金1300万元,购置先进设备,完善检察涉密网络建设,推进设备的深度应用,着力打造“智慧检察”,为检务、政务、司法办案高效安全运行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五、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市委工作部署,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得到正确执行。坚持向市委汇报重大活动安排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两级院班子成员先后走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认真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院分别向市委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情况、向市职务犯罪协调小组报告职务犯罪案件查处情况、向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查处情况,争取党委关心和支持。
——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参与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活动。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座谈会、观摩庭审等活动。邀请律师和司法部门代表评议“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邀请教育界代表视察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法律监督的范围和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民事行政监督还不够到位,检察工作理念、干警能力素质与新常态下的新任务新要求还有距离,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和司法规范化水平还不高,检务保障仍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决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稳中求进,全面争先”的总基调,坚持法治引领,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打造“忠诚检察、服务检察、规范检察、公信检察”为目标,创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提升规范司法能力和水平,努力为我市“十三五”规划顺利开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今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有机统一,确保对党忠诚。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一项最基本的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牢固树立宪法规定的根本政治制度意识,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转办、交办事项,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坚定推进执法过程公开,深化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不断创新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方式,完善联络机制。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依法服务和保障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检察工作中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加精准地服务我市发展大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化对发展规律的认识,正确把握和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紧紧围绕我市“十三五”规划部署,着力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全社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坚决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刻认识新常态下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提高惩防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既保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查办力度,又着力推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政治氛围。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高预防调查、预防检察建议、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查办和预防经济领域职务犯罪力度,既立足检察职能持之以恒保障“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落实,又在司法办案中妥善应对经济下行可能带来的问题和风险,严格法律政策适用,高度重视规范司法行为和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依法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着力服务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做到以规范促公正。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司法办案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问题,以开展专项整治为契机,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强化对自身执法办案的全程监督和同步管理,强化问题倒逼、责任倒查,坚持开门听意见、开门搞整改,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坚持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的监督,加大查办司法腐败案件力度,着力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长效机制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有序推进检察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信力的深层次问题。今年检察体制改革将进入具体实施阶段,进入攻坚期。坚持以法治思维推进检察改革,对需要上级批准的改革事项,严格依法依规;对其他改革事项,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努力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担当的精神,进取的意识,务实的作风,全面落实市委、省检察院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不断加大机制创新力度,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完善执法工作规范、办案程序和业务考评机制,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加强对执法一线、重点岗位的监督约束,进一步整改司法活动中不文明、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确保检察权力正确运行。把严格司法作为提高司法公信的第一要求,把规范自身司法行为作为提高公信力的底线,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以扎实的办案成效,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知度、认同度、信任度和满意度。
五是抓基层打基础,不断提升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能力。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完善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改革要求,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把解决具体问题和困难作为领导指导的关键,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自身主观能动性,着力提高基层检察工作整体水平。认真研究新常态下检察队伍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毫不动摇地落实“两个责任”,以诚恳的态度自觉接受监督,以驰而不息的精神狠抓“四风”整治,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最大限度激发队伍活力,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务实创新,拼搏进取,奋力开创亳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新局面,为促进“三个亳州”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