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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4-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1224日在亳州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世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力保障我市人民幸福、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工作再创新局面。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案件10868件,同比上升6.8%。共办结案件7236件,同比上升5.3%,其中,办结刑事检察案件5451件、民事检察案件882件、行政检察案件221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件682件。扫黑除恶、未成年人检察、社区矫正检察等5项工作在省级以上会议作经验介绍,37个集体、118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9件案件被高检院、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精品案例,谯城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被评为全省基层院建设工作品牌,四个县(区)检察院均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一、积极履职主动尽责,精准服务发展大局

当好打赢疫情防控“指战员”。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出台7条意见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民营经济发展,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9件、公益诉讼案件14件。其中,市检察院在24 小时内,依法快捕一名销售假口罩犯罪嫌疑人,利辛县检察院立案监督的销售假熔喷布案,帮助某口罩厂追回28万元货款,诠释了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的使命,彰显了“保市场主体”的担当。

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安全员”。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批捕故意杀人、绑架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394人、起诉633人,批捕“两抢一盗”等侵犯公民财产安全案473人、起诉650人。推进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落实,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案35人、起诉77人。在办理涉案金额达1.1亿元的马某等人集资诈骗案中,指导公安机关追赃挽损,按节点及时通报案情,依法妥处集资参与人信访问题,有效避免群访事件发生。监督“套路贷”等民事虚假诉讼案35件,向有关单位移送涉案线索55人。结合办案发现税收管理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停供发票19户,移交稽查7户,建议移交公安机关立案3户。

当好脱贫攻坚路上“暖心人”。办理涉及困难群众司法救助案件16件,救助贫困户17人,发放救助金37.3万余元。把保障弱势群体权益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支持起诉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赡养费案76件,法院已采纳36件。认真开展“二十看二十问”工作,在11处扶贫点,走访贫困户、边缘户1051户,争取资金35万余元,解决住房安全、医疗保障等问题675个,确保“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结合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工作,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活动200多次,发放资料6000余份,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贡献检察力量。

当好建设美丽亳州“排头兵”。找准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案件24人,起诉51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09件,提起公益诉讼11件。深入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向有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99件,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积极对接市河长制办公室,联合构建“检察长+河长”治河新模式,为“水清、岸绿、河畅、景美”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当好服务民企发展“护航员”。研究出台1+351+[]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等4份指导性文件,办理各类涉民企案件105件。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营秩序行为,批捕32人、起诉17人;审慎办理民营企业家涉嫌犯罪案件,依法不批捕57人、不起诉12人,不诉率高于普通刑事犯罪28个百分点。谯城区检察院依法不起诉的王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民企典型案例”。积极开展涉民企“挂案”专项清理工作,清理长期“挂案”11件。市检察院监督撤销的某民企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终结该案“久挂”状态,有效维护了企业权益,被《安徽日报》报道。针对中医药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六大方面84个问题,调研企业200多家,研究成果在《安徽法学》发表。

二、依法促进社会治理,全力守护平安亳州

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专项斗争以来,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底线,共批捕涉黑案件1466人,涉恶案件160413人;审查起诉涉黑案件17144人,涉恶案件98517人。提前介入黑恶案件43件,改变公安机关定性24件。涡阳县检察院办理的沙如意等17人涉黑案,因“充分发挥诉前引导作用,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犯罪”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发挥检察建议促进建章立制管根本的作用,共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7件,均得到落实。利辛县检察院发送的民族宗教管理领域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

下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先手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中国之治的制度创新,有利于减少矛盾、减轻诉累、促进稳定。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29663425人,占总件数和总人数的86.9%82.2%,同比分别上升54.2%51.7%。对2114名犯罪嫌疑人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1951人,占提出量刑建议人数的92.3%,同比上升21.9%。谯城区检察院办理的武振飞等15人涉黑案,在最高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中,被列为典型案例。

编织青少年权益“守护网”。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92247人,审查起诉案件212278人,对223名未成年人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2335人,不起诉2536人,附条件不起诉36人,开展跟踪帮教27人,开展亲职教育[]19次。113名检察干警兼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283场,受众达7万余人。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检查47次,发现宿舍管理、监控缺失等隐患16处,发出检察建议6份,均已整改落实。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获评全市“五四青年奖章先进集体”,谯城区检察院获评全国“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蒙城县、谯城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被《中国青年报》头版头条刊发。利辛县检察院“两步走”扩大法治课覆盖面工作法,被《法治日报》报道,办理的冉某某强奸、故意杀人案被评为全省未检十大精品案例。

严守食药安全“生命线”。扎实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活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审查逮捕案件1321人,审查起诉案件163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10人,监督撤案11人,监督遗漏同案犯11人,监督遗漏罪行44人,公益诉讼案件43件。依据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合力维护“餐桌上的安全”。

画好控告申诉“同心圆”。以百姓心为心,持续推进“温暖控申”品牌建设,共收到群众来信 699 件,7日内回复率达100%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者办理结果答复率100%。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676人,发放救助金131.7万余元。检察长积极接访、带头回访来信来访人员,化解高检院督办信访积案4件。办理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职权案3件。

三、坚持工作机制创新,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刑事检察有新飞跃。坚守客观公正立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2件,撤案81件,纠正漏捕35人,纠正漏诉59人,提出刑事抗诉50件。办理社区矫正环节监督脱漏管案86件,监督收监执行11人,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114件。谯城区检察院创新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经验,获评“长三角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创新实例”。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3人,陆某某徇私枉法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与市监察委、市中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持续强化监检衔接和配合制约,共办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2人,已提起公诉28人,依法提前介入重大复杂案件6件,合力惩治腐败现象,守护我市政治清明。

民事检察有新突破。开展审判程序监督工作,提出检察建议110件,法院采纳108件。开展执行活动监督工作,促进人民法院依法规范执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出检察建议244件,法院采纳率100%。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工作,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3件,提出抗诉29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3件。依法维护法院正确裁决,不支持当事人监督申请77件。加大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监督力度,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案件58件。监督纠正的4起利用虚假诉讼为小产权房办理房产证案,被《安徽日报》报道。监督纠正的“董氏兄弟”虚假诉讼案,当事人从带情绪信访到送锦旗致谢,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行政检察有新气象。坚持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牛鼻子”,推进行政检察工作。共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21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29件。其中,共办理行政诉讼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1件,办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7件。扎实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监督法院依法审查办理强制执行案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针对非诉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51件,法院采纳135件。

公益诉讼检察有新提升。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办理民事公益诉讼88件、行政公益诉讼594件,提起公益诉讼31件。积极稳妥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安全生产、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等”外[]领域案件215件。综合分析烈士纪念设施保护领域案件,于“八一”前夕发出检察建议,“一揽子”保护英烈纪念设施27处,获市委领导批示肯定,在9·3抗战胜利纪念日”被《检察日报》报道。在“9·30烈士纪念日”祭扫活动中,市领导集体参观了零散烈士墓迁至皖北烈士陵园的整改成果。

四、大力推进检察改革,不断提升队伍素能

深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大要案,共办案1551件,占比达14.3%,同比提高8.5%。强化检察官动态管理,遴选员额检察官11名,办理到龄退额手续6人。有序推进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全面完成预算执行及划转、资产管理等8项任务,工作过度平稳、开展顺利。稳步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两级院共调整计分规则161处、试运行3次,使业绩考评成为撬动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杠杆”。

扎实推进队伍素能建设。组织开展检察人员业务素能提升、新入职聘任制书记员培训班等活动,参训人员达300余人。将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培训的首选课程,持续提升干警的政治素质。选拔4名干警参加全省公诉业务竞赛,取得两名“全省十佳公诉人”、两名“全省优秀公诉人”的“满堂红”成绩。在全省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案管检察业务标兵”。重视理论研究在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组织评定首批检察理论研究人才15人,表彰优秀论文20篇。采取邀请知名法学家授课、开展业务研讨等措施,帮助干警拓宽视野、更新理念。

持续推进科技强检工作。积极推动206系统应用,确保案件录入率、流转率达到100%。全面部署“小包公”智能量刑系统,加大智能语音系统应用力度,持续提升办案效率。注重高新科技应用,利用智能光纤技术,全面建成检察工作网。强化网络安全,网络终端国产化替代工作稳步推进,国产操作系统搭载“中国芯”,应用软件全部国产化,办公办案更安全。蒙城县检察院发挥“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优势,在疫情时期,保障重大案件公诉工作10余次,为全市检察技术办案提供有力支撑。

五、全面从严治党治检,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汇报13次。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研究制定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工作及清单,推进院党组书记与中层以上干部主体责任谈话全覆盖、分管院领导与分管干警主体责任谈话全覆盖,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共开展廉政责任谈话89次。推动“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相关规定落实,做到应填尽填,共填报66件。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不断提高检察干警拒腐防变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处理2人,立案处理2人。

自觉接受政治监督。切实把高检院巡视、省委政法委政治督察、省检察院政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按照“四个清单”对标对表、对账销号,切实整改政治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65个。坚持“三个强化”,狠抓“三项措施”,突出“三个导向”,扎实推进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深入开展不起诉权行使督察等七个专项整治,查摆、整改各类问题37个。积极开展以“三个自觉”整治检察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并通过市检察院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会商会等措施,推动问题整改长效常治。按照市委政法委“执法司法规范年”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提升检察办案效率,将“案-件比”降至1.47,蒙城县检察院降至1.08,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大幅提升。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切实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走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0余人。向市人大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向市政协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单项工作和年度综合工作,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视察非法伐木补植复绿基地。邀请263位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案件听证、公开审查等活动,公开审查各类案件57件,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接受。

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围绕“美丽乡村检察行”“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同舟共济、检护明天”等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20场次,积极向社会展示检察工作,传递检察正能量。依法及时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171件,重要案件信息126件,公开法律文书3328份,办结律师阅卷、变更强制措施等申请事项1068件,充分保障诉讼权利。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县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对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总体部署,迫切需要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的前瞻性,采取更深更细更实的检察举措,保障亳州建成“世界中医药之都”、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发展;对照更高水平的平安亳州建设的总体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保障平安亳州建设的精准度,更加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市域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对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迫切需要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和办案方式,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高效保障民生民利;对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更高更严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遏制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发生,培育一流检察队伍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全力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十四五”规划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的目标要求,沿着“一个目标、六个毫不动摇”工作思路[],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奋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我市“世界中医药之都”建设,积极促进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走深走实,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亳州建设贡献更高水平检察保障。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强化政治能力建设。把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检察干警的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路指航,心怀“国之大者”,用中央精神分析形势、推动工作,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服务服从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贯彻《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按照区域检察协作相关规定,助力亳州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为建设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严惩伤医、扰医,以及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犯罪行为。

三、提升平安建设水平,增加群众幸福指数。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建设,主动服务法治乡村建设,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导向,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重点,持续改善社会治安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检察机关人民属性,继续开展“进千村入万户”大走访活动,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扎根亳州检察。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走访接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推动社会矛盾妥善化解。以维护《民法典》正确统一实施为主线,切实担负起“办好群众身边案件”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紧盯“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远景目标,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法治亳州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继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广泛适用,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抓好民事裁判精准监督,大力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监督,坚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坚持以案结事了、政和人和为目标,采取人民调解、公开听证等措施,把行政检察做大做强。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议》,全面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严把队伍建设标准,持续锻造检察铁军。坚持政治与业务强检相融合,持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案-件比”质效评价、检察官业绩考评等基础性工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基导向”指示精神,按照高检院《“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要求,从实从快抓好基层院建设。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围绕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培养具有“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的优秀检察干警,锻造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聚力新阶段,开启新征程。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共谋大发展、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亳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