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网上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2-06-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以来,在市委和省院的坚强领导下,我市检察机关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不断推动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和全面司法保护。

注重双向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始终保持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从重提出量刑建议,积极建议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64件211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7件265人。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立案监督28件,纠正漏捕15人。叶某猥亵儿童案被评为全省优秀监督案例和全省检察机关未检十大精品案件。

 

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综合保护。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切实提高“一站式”询问比例,减少二次伤害。蒙城县院、利辛县院已建成“一站式”办案场所并投入使用。同时认真评估未成年被害人情况,积极开展经济救助、身心康复、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移送司法救助线索56件,联合民政、妇联、教育等部门对6名特殊被害人家庭予以救助。

探索临界预防工作机制,提升罪错未成年人帮教效果。注重因人施策、分级处置,探索“检校”“检企”合作帮教模式。联合公安机关,推动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常态化。蒙城县院与公安机关建立工作机制,即时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进行训诫、心理疏导、亲职教育,开展不良行为专题预防33人次。
探索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
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执行监督。积极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最大限度减少对涉罪未成年人不必要的羁押。重点关注在押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身心健康等,与市院第三检察部联合开展了对利辛县看守所的巡回检察活动。加大对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监督,共开展教育谈话30次,提出纠正违法6件。

 

 

 

探索开展未成年人监护权监督工作。对于监护侵害或者监护缺失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在依法惩处的同时,建议、支持有关部门或个人向法院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利辛县院办理的一起监护人严重侵害被监护人案件,帮助制作民事诉状,并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书,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支持撤销监护人资格。此外,针对涉案未成年监护人监护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对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680余份,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稳步推进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工作。部署开展维护校园内外安全稳定专项行动,重点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烟酒销售、宾馆网吧违法接待未成年人等问题进行督导,共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0余件。涡阳县院对部分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标线不完善等问题,向职能部门发送完善交通信号灯、网状线的诉前检察建议,推动道路交通等安全隐患治理。蒙城县院针对学校周边烟草经营情况调研后,依法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共同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提升综合保护合力
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亳州市平安建设考核。针对我市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不好等问题,深入调研分析,结合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工作情况,推动将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情况纳入亳州市平安建设考核。压实各方责任,形成保护合力。

 

 


加强制度化建设,凝聚综合保护合力。立足工作实际,以建机制、强引导、重预防为重点,联合市监察委员会等九部门建立《亳州市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联系会议协商机制》,并召开首次联席会议,加强督促指导。为加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源头预防,与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多次沟通,牵头出台《亳州市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实施办法》,共同构建对教育从业者的长效监管机制。

搭建未检工作机制,共建社会化支持体系。积极落实高检院、省院要求,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共建机制。谯城区院在建安中学和亳州市第二中学设立检察官护苗工作室,定期开展法律志愿服务,为学生提供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志愿服务。蒙城未检工作“七彩观护”社会支持体系获评“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目前已进入了优质化、规范化建设新阶段。

优化法治宣讲形式,营造法治保护氛围。全市包括检察长在内的164名两级院检察官到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19次。通过上法治课、协助学校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共同促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不断优化法治宣讲形式,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创新开展网上法治课系列活动,录制法治课在亳州检察公众号上进行展播,并分享至中小学校供学生观看,力争做到偏远乡村覆盖。组织并指导各基层院制作方式、特点、主题不同的法治课参与全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法治课评选,报送省院2件作品均获得全省前十精品法治课程,并被省院推荐参加全国评选。

注重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工作,提升监督质效。注重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工作,通过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从而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亲职教育、谈心谈话等因材施教帮教,帮助其回归正常的学习生活。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保障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落实到位,有效促进涉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梳理可能引起未成年人犯罪的重点问题,向有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督促落实整改,构建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优良环境。

府检协作共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检教同行推进弱势困境儿童保护。为进一步加强弱势困境儿童的保护工作,亳州市院未检办与市教育局基教科就落实《“检教同行 爱护未来”关于实施弱势困境儿童特别保护行动的意见》进行沟通交流,就共同建立亳州市弱势困境儿童信息资源库达成一致意见,现阶段“全市弱势困境儿童库”基础数据已经基本建成。对三县一区开展的弱势困境儿童专项活动进行专题调研,通过走访学校、召开座谈会的形式推动弱势困境儿童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检团共建深化未检工作。市检察院与团市委就预防青少年犯罪、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进行座谈会商,就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协助共青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共同研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形势,研究解决问题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努力实现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的无缝衔接。

检妇协作共建亳州市家庭教育指导站。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家庭保护的质效性,亳州市院与市妇联共商家庭教育指导“秘方”,沟通如何持续加强儿童保护工作,双方建立《亳州市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合作协议》,并于5月11日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心未成年人就是关心我们的明天!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察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社会力量,为广大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的司法保护,用心守护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