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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两院”举行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
时间:2023-1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22日,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市“两院”工作交流会商会第一次会议,进一步深化法检良性互动,共同推进严格公正司法。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孝云,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继英出席会议并讲话。

今年以来,按照上级法院、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市中院和市检察院建立交流会商机制。会前,“两院”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提确定了会商议题。会上,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献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时银分别就会商议题进行了说明。

与会人员围绕“联合设立中医药生态保护普法教育基地”“加强法检联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建立检察长常态化列席审委会机制”等10个议题,深入沟通交流,并就强化协作配合、统一法律适用等方面达成共识。

市检察院指出,要坚持同向同行,充分认识强化法检会商的意义。强化法检会商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法治共同体工作体系,更好实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共同目标追求,实现更高层面的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要坚持同题共答,切实提升会商成果转化实效。努力推动诉讼监督更加精准,推动服务发展稳定更加高效,推动沟通会商更加及时。要坚持同频共振,持之以恒深化法检之间良性互动关系。把建立的机制执行好,把确定的任务落实好,把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保持好。

市中院指出,要以交流会商会为契机,不断凝聚司法共识,把交流会商的视野放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上,把中心放在促进公正、提高效率上,把重点放在深化改革、推动创新上。要以交流会商会为契机,持续做好同题共答,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共同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共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以交流会商会为契机,稳步推进良性互动,巩固会商成果,推动机制共建,促进能力提升。要在工作中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充分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强化支持配合意识,推动“两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现代化美好亳州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市中院、市检察院有关领导、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