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作为全国最大的中药材集散地,近年来,在药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不法商贩为谋取暴利,通过增重、染色、掺假等手段制、售假劣中药材,严重损害着“中华药都”的良好形象,危害着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身体健康。为促进亳州经济加快发展、加速崛起,进一步强化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效整合刑事执法和司法资源,形成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违法、犯罪行为的整体合力,规范该市药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亳州市检察院联合该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期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我市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
意见列举了《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关于做好药品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制定依据;明确了移送涉药品犯罪案件的类型、各自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职责及注意事项、办案的时限、文书的移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请复议的程序、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程序等,进一步细化了协作办案程序;形成了案件咨询、药品犯罪线索及时通报、联合执法、重大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涉职务犯罪线索的移送等共识,进一步加强执法联动;此外,还对之前已经形成的联席会议、信息共享、交流培训等相关工作机制进行了完善。
意见的出台,有效整合了执法、司法资源,使执法、办案效能最大化。一是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三家单位在各自履行职责过程中,各展所长,密切协作与配合的各项制度。二是强化了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相关职能履行,如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必须妥善保存所收集的有关证据等;三是加强了三家之间的相互制约,如信息共享机制中各自办案信息的相互通报,提升了三家单位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共同提升执法办案效果,为营造良好的中药材市场秩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意见实施以来,全市两级院严格贯彻落实,侦监部门作为牵头部门,积极主动履行职能,派员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阅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了解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到市公安局查询案件移送及处理情况,目前,已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建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5件,已移送5件,公安机关立案5件,提请逮捕3件3人,批捕3件3人,移送起诉1件1人,净化了中药材市场秩序,取得初步成效,进一步维护了“中华药都”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