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全省检察机关“素质能力提升年”工作部署安排,提升亳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素质能力,办理更多高质效案件。4月29日晚,在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第十八次高质效办案点评培训后,亳州市检察院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公益诉讼分管院领导、部门主任、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开展案件讨论分享会。
会上,参会人员逐个分享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第十八次高质效办案点评培训后的感受、收获、启发,每人评出10件个人认为办理的特别值得学习借鉴的高质效案件,并结合本地实际说明理由。另外,每人评出个人认为还存在一些值得思考、反思的不太符合高质效标准的10件案件,并说明理由。与会人员结合首轮发言情况,集中就个别案件的可诉性、是否属于法定办案、公益侵害的事实到底是什么、是否应当制发检察建议及有无制发检察建议的必要等展开讨论。通过真实案例的分析研讨,大家对可诉性四要素的理解把握、对调查取证的手段方式、对公益侵害事实的认定等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全体办案人员在认真聆听、深入思考、注重实践的过程中收获颇丰。大家普遍反映,点评会后立即开展的集中研讨是一次高质量的案件复盘,对提升个人办案思路、规范办案流程具有重要启发意义。此次活动为本地高质效案件办理提供了有效指导,切实提升了办案人员的专业能力、规范意识和精准水平。